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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给予引进人才12项特殊待遇 顶尖人才每人资助200万

来源:21世纪经济报道 发布时间:2017-06-23 11:27

据《四川日报》3月31日报道,四川省委组织部、省人社厅等10个部门近日联合发布《四川省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“千人计划”实施办法》,启动新一轮人才引进计划。按照新政策,到四川工作和创业的顶尖人才每人将可获得200万元的政府资助。  

引进1000名高层人才、100个创新创业团队  

四川计划到2020年,面向国(境)外和省外发达地区,重点引进1000名左右能够突破关键技术、发展新兴产业、引领创新发展的高层次人才和100个左右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。  

据介绍,四川省“千人计划”分个体引进、团队引进、专项引进三个类别10个引才项目实施。其中,个体引进,主要引进四川创新驱动发展急需的战略科学家、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。团队引进,主要引进以企业为主体,以团队带头人为核心,以转化科技成果为支撑,能有效促进四川产业转型升级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群体。专项引进,则是通过全面创新改革、省校省院省企合作、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等项目,支持引进四川重大发展战略急需的高层次、高素质人才。  

为吸引上述人才到四川工作和创业,《实施办法》规定四川省“千人计划”引进人才在工作、生活等方面将可享受12项特殊待遇。  

重大产业化前景项目可获5000万资助  

在资金资助方面,对四川省“千人计划”引进人才,由四川省委组织部、省财政厅依托“天府英才”工程专项资金,分别给予每人50万元至200万元资助,其中,对顶尖人才给予每人200万元资助,创业领军人才给予每人100万元资助,创新领军人才短期项目给予每人20万元资助,其他项目给予每人50万元资助。  

对“千人计划”引进团队,按创新团队、创业团队分别给予每个团队200万元、300万元资助,其中,对科技含量高、发展前景广阔的创业团队,可给予500万元资助。对创新创业团队中经评估具有重大产业化前景的战略发展项目,集成各部门政策资源,采取项目资助、创业扶持、股权投资、贷款贴息等方式,给予最高5000万元综合资助。  

引进人才工资中多项费用税前扣除  

在税收减免和创新创业方面,四川省财政将为四川省“千人计划”入选者发放一次性资助资金,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,免征个人所得税。引进人才5年内境内工资收入中的住房补贴、伙食补贴、搬迁费、探亲费、子女教育费等,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予以税前扣除。引进人才在管理期内,按照规定享受每人每月1000元至2000元的岗位激励津贴,并在项目研发、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择优资助。  

此外,“千人计划”引进人才在职务职称、薪酬待遇、出入境与居留、落户、住房、医疗保险、配偶安置、子女入学、评价激励等方面,也将享受一系列特殊支持政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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