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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科技厅建议:分期支付转化收入

来源:四川日报 发布时间:2017-06-23 15:03

科技成果转化后奖金税率过高 省科技厅建议:分期支付转化收入

□四川日报记者 熊筱伟  

受益于我省激励政策,如今科技成果转化成功,科研人员往往能拿到高额现金奖励——但有时这并不等于高额收入。多位高校院所相关负责人反映,奖金目前实行最高45%的超额累进税率,而中彩票奖金的最高税率才20%。一位高校科研人员感叹,缴税后剩余收入再在团队中分配,每个人真正拿到手的就很少了。  

“这的确是个问题。”发布会现场,省科技厅厅长刘东对此回应称,这主要是由缴税归类造成的:科技成果转化收入被归入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、薪金所得,而中彩票奖金则被视作偶然所得,两者适用税率有较大差异。“从更加合理的角度来讲,税率有可以调整的空间。”有专家提出,介于科技成果转化并非经常发生,能否将这类收入归入个人偶然所得,按最高20%税率进行征税。对此刘东表示,税率制定是中央事权,今年我省已就该问题向科技部反映,而科技部相关负责人也认可其中存在一些问题,明确表示会和财政部沟通解决。刘东建议高校院所等相关单位,在给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收入时采取分期支付方式,即将一笔收入分多次给到相关科技工作者。这样每次需缴税的金额较小,适用税率也会相应降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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